学生私自下水,全校通报批评。近日,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体师生汛期安全教育大会,并向学生家长下发了《沂水县第二实验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重点明确强调学生校外安全家长做好监督的责任,尤其双休、节假日,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到沟塘河坝等危险地带玩耍,远离湖泊、水塘,切实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监护工作。
学校政教处成立汛期安全督查小组,积极发动学生校外监督,发现不在家长陪护下私自到河流、水塘游泳的学生,及时汇报学校政教处,全校通报批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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