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家住,享受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承诺如下:
一、我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若不实我愿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接受处罚;
二、我愿接受职能部门或者委托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每月如实向社区居(村)委会反映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增减及居住、就业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连续2月不向社区报告或者家庭经济收入发生变动尤其是隐瞒收入不汇报的,我愿接受取消低保待遇处理;
三、在享受低保期间,原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原接受劳动、民政、社区等部门介绍的'技能培训和就业,若2次无故不参加公益活动,视作自愿放弃低保待遇处理(丧失劳动能力除外),不饲养宠物、不;
四、我坚决履行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愿按照《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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