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加强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公司办公区域、车辆、固定资产、后勤及员工行为管理,保证公司财产、人员安全,为公司业务提供有力的行政及后勤保障,降低管理成本,不断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3.定义
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办公区域、车辆、固定资产、后勤及员工行为管理的标准及指引,以确保公司有效运转。
4.权责
4.4.1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修改建议,逐步完善。
4.4.2负责执行本制度及监督公司所有员工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执行本制度,且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引导部门员工遵守。
5.管理流程、内容及相关要求
5.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1.1办公区域的维护: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5.1.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1.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原则上顶部不摆放物品,但因临时需要的可安全且整齐摆放,保持整体美观;
5.1.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时(如:中午休息时间、外出办事等)应关闭电脑,显示屏不允许使用屏保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寿命及节约用电;
5.1.5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在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擦拭、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打印设备及其他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5.1.6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不乱写画;
5.1.7厕所手纸丢入指定位置,不随意丢至蹲坑或地面;
5.1.8.1行政部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在公司微信群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5.1.8.2每月环境卫生检查结果将与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当月度绩效考核挂钩。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5.2.1.1公司车辆均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5.2.1.2公司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5.2.1.3非公务不得在节假日和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附表一),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5.2.1.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表二),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统计行车情况。
5.2.1.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5.2.2.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5.2.2.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5.2.2.3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违者受罚。
5.2.2.4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2.3.1凡因违章被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予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无证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5.2.3.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5.2.4.1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5.2.4.2车辆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请示行政部领导后方可维修。
5.2.4.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统一公布。
5.2.5车辆油费补助标准
5.2.5.1补助范围
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因岗位原因需出长期出外勤的人员。特殊岗位需车辆补助的向公司提出申请。
无车辆的油费补助按相应职位补贴标准的50%予以补贴。
行政部提供公司享受油补人员信息至财务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IC加油卡发放到个人,由个人自行保管;
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各人享受补贴标准,划拨相应金额至各人用油IC卡上,无车辆人员按相应系数折算现金随工资发放;
为给员工创造干净、舒适、轻松的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本着低碳办公、杜绝浪费的原则,同时根据《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__〗42号)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5.3.1.1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2°C,室内气温高于30°C,可开空调制冷,制冷设置气温应不低于26°C;冬季气温低于10°C,可开空调取暖,取暖设置气温应不高于20°C。
5.3.1.2空调开启时间:办公室区域:8:00-17:30(需加班办公室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另行申请延长空调关闭时间,员工食堂:10:30-12:30,16:30-18:30,员工宿舍:据各宿舍入住人员就寝时间开启。
5.3.2.1空调开启前,应先关闭门窗,人离开房间时关闭空调,做到“人离机停”,严禁开窗使用空调或无人时开启空调。
5.3.2.2雷雨天气应尽量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3.2.3不得随意改变空调的风叶方向、不得随意打开机壳、拆卸机件等;遇到空调使用异常应及时提交《维修申报单》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5.3.3罚则
5.3.3.1全体人员离开办公室半小时及以上室内空调未关闭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全员下班后办公室空调未关闭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未达到空调使用条件或未到空调使用时间开启空调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使用空调期间打开门窗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空调设定温度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另根据空调设定温度夏季每低出最低标准1°C或冬季每高于最高标准1°C时每人加罚20元/°C;扣款将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3.3.2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由损坏人全额承担维修更换费用;若无法查明损坏责任人,则由设备所在办公室全体人员均摊维修更换费用。
5.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给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的休息场所,特拟定本制度。
5.4.1公司宿舍仅提供给本公司员工住宿。员工亲属如需入住宿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4.2各宿舍指定室长负责管理宿舍的内务卫生,如宿舍设施有损坏时,需及时电话通知行政部。
5.4.3住宿员工入住前需签订《员工宿舍住宿人员承诺书》(附件2)。
5.4.4.1安排并督导值日人员打扫室内、阳台及卫生间清洁卫生。
5.4.4.2安排并监督值日人员清洗房间地面,保持地面洁凈。
5.4.4.3负责落实住宿人员按行政部分配的床位住宿。
5.4.4.4监督其室员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4.4.5宿舍人员发生纠纷,室长尽力调解,调解无效的及时通知行政部。
5.4.4.6维护好本宿舍的安全,督导本宿舍人员节约用水、用电。
5.4.4.7住宿员工离职时,室长应收回其使用的公共物品。
依照公司统一分配的房间或床位、衣柜对号使用,禁止私自更换。
严格按照室长安排的《宿舍值日表》,打扫宿舍卫生,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凈无积水,门窗无积尘等。
宿舍内公共活动区域严禁摆放鞋子及晾晒衣物,被子等物品。宿舍内鞋子须摆放整齐。日常生活用品及衣物一律放置于衣柜内或指定区域,行李箱摆放整齐。
住宿人员离职,须交回公共物品,由室长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
住宿人员外出不能按时回宿舍就寝时,应提前通知室长。
5.4.6行政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状况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公司免费提供宿舍,给予住宿员工50元/月的水电费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公司安排在外租房的,水电、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门锁钥匙、办公区域门锁钥匙、车辆钥匙、宿舍门钥匙
由行政部在防范安全的前提下,按工作需要将钥匙分为专管匙和个人分管匙。
专管钥匙由行政部设立钥匙柜,按不同功能贴上标签,由当值人员负责管理。
个人分管匙由行政部在员工入职时按工作需要,视同工具一样分配给工作需要的员工,在员工离职时清点归还。
个人分管匙分管人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当班人要亲自持钥匙开门。
业务专用钥匙由分管人员管理,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所有钥匙的领用与归还地点为行政部,相关更换与回收工作由各行政部负责完成,并登记备案。
公共区域的钥匙由行政部管理,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所有钥匙的使用者不得私配钥匙,因特殊原因须配置或更换钥匙时,需到行政部申报并注明原因,经行政部一级责任人批准方能配换。并由行政部负责将其它废旧的钥匙收回,并监管钥匙的更换与发放,保存正确的记录。
为了更好的方便员工生活,给广大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丰富可口的食物,合理膳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大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为合理规范公司员工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6.1行政部负责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建议、意见及投诉。
5.6.2行政部对食堂各种原材料及饮食制品进行不定期稽核,并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
5.6.3行政部负责督促、检查食堂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等工作。
5.6.4行政部负责落实食物验收制度和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务相符,定期清点。
5.6.5.1厨师负责菜品的制作与调配,每周公布菜谱,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品的特色,保持菜肴的营养成分,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5.6.5.2厨师严格遵守炊事器具、工具的操作流程,禁止直接用菜勺品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6.5.3厨房工作人员须做好食品安全防范工作。严禁采购、接受、使用过期、霉变、腐烂食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6.5.4荤、素、生食品要拣清洗净,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5.6.5.5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运行情况。
5.6.5.6厨房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更换工作服。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5.6.5.7厨房工作人员负责厨房用具和食堂桌椅、地面、窗户的清洁卫生。
5.6.5.8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工作区域。
5.6.6.4员工就餐必须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注意保持公共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做到残留食物不乱扔、乱倒;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5.7.1.1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调配、维修,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5.7.1.2行政部负责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5.7.1.3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按期编报固定资产更新计划。
5.7.1.4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盘点;
5.7.1.5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
5.7.1.6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行政部及总经办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外借、变卖。
5.7.1.7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5.7.2.1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行政部、招标采购部协助,各部门参与并配合。
5.7.2.2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周期:分为半年度、年度盘点。
5.7.2.3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7.2.4行政部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情况进行清查。遇到下列情况,应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5.7.2.5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成立清查小组。
5.7.2.6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必须检查有关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行政部、招标采购部以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核对,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7.2.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清查前,应将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7.2.8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损毁情况,应当查明损毁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5.7.2.9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一式三份,行政部、仓库、财务部各存一份。
5.7.2.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核实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总经办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5.7.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批准后,由招标采购部负责购置。
5.7.3.2固定资产入库前,由行政部及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5.7.3.3固定资产入库时,要将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登记,建立台账。
5.7.3.4固定资产领用部门提交领用申请,公司批准后,行政部统一调配。
5.7.4.1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行政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台账调整手续。
5.7.4.2公司对外的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后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调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得低于折后价值。对外处理固定资产,由招标采购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办批准方可处理,并办理账务手续。
5.7.4.3未经公司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
5.7.5.1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使用部门向行政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需求,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由招标采购部核定其净值,行政部上报总经办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耗能高,且无法维修的。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维修价格高于购买价值的。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固定资产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行政部、招标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办批准后,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5.7.5.3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封存、保管。
5.7.5.4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由行政部填写启封单,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使用。
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
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处分及经济赔偿责任。
为加强安保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安保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5.8.1.1安保人员须认真做好安保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记录。
5.8.1.2安保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安保人员工作。
5.8.1.3公司安保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保队长进行合理安排。
5.8.1.4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5.8.1.5安保人员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安保人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5.8.1.6安保人员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机关部门联系。
5.8.1.7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保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5.8.1.8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2.1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安保应即时纠正。
5.8.2.2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5.8.3.1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5.8.3.2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协助行政部,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情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门岗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访客证,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未经行政部允许,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保人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外来人员出入须记录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来访对象等信息。
5.8.4.1白天:由安保队长或其指定安保人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5.8.4.2夜间:由值班安保人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行政部,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5.8.4.3值班安保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5.8.4.4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
5.8.5.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保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并向行政部报备。
5.8.5.2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外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上报行政部处理。
5.8.5.3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做好记录。
5.8.5.4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5.8.5.5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5.8.6.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5.8.6.2安保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迅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5.8.7安保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5.8.7.1安保员工作时间规定
5.8.7.2安保工作岗位纪律
安保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保器械的保管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安保器械,严格遵照安保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玩手机、睡觉等违规行为。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安保员在岗期间(站岗、坐岗)严禁玩手机、听音乐、抽烟、嚼槟榔、闲聊等,当值安保员罚款100元、安保队长罚款50元、安保副总罚款50元。当月内第二次违反的,当值安保员罚款200元、安保队长罚款100元、安保副总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5.9
奖惩管理细则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
工作质量优、效率高;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的;
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5.9.1.4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给予“晋职/加薪”: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5.9.1.5当年度连续三次获得“表扬”的给予一次“嘉奖”奖励;连续三次获得“嘉奖”的给予一次“记功”奖励;连续三次获得“记功”的给予一次“晋职/加薪”。
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的;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5.9.2.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降薪”: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的;
5.9.2.5员工违反上述行为,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9.2.6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条款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9.2.7员工对惩罚有异议的,允许其进行申诉。应于处分决定下达后七日内,进行申诉,申诉不影响处分执行。
员工违反惩罚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惩罚规定承担应负的行政处罚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20% ;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行政部报公司总经办决定应赔偿的金额;
5.10差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差旅管理,为员工出差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5.10.1出差标准规定: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1
5.10.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21时以后至6时以前)乘车,住宿费减半报销.
5.10.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分公司、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 1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 3000 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5.10.4随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管理人员。
5.10.5如因工作需要费用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5.10.6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审批,予以报销。
5.10.7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支付。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5.11.1.1公司档案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公司行政部;二级管理:各部门。
5.11.1.2公司设存放档案的档案室,由行政部安排档案管理员,负责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定期转交给档案室.
5.11.1.3档案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11.1.4行政部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5.11.1.5档案室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5.11.1.6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11.2.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5.11.2.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5.11.2.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11.2.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董事长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5.11.2.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5.11.2.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5.11.2.12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5.11.2.14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5.11.3.1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档案室保存复印件。
5.11.3.2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工程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行政部备案。
5.11.3.3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档案室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档案室保存原件。
5.11.3.4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5.11.3.5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5.11.4.1档案管理员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室提交备份。
5.11.4.2各部门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5.11.4.3各部门向档案室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档案室管理员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5.11.4.4归档案卷总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起立卷;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用蓝黑色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5.11.5.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5.11.5.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阅档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董事长批准。
5.11.5.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5.11.5.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董事长批准。
5.11.5.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5.11.5.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11.5.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5.11.5.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5.11.5.9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给办公室统一保存。
5.11.6.1档案室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
5.11.6.2档案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
5.11.6.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5.11.6.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记录单上签字。
5.11.7.1公司各部门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在公司内部予以内通报批评。
5.11.7.2公司所有员工凡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行政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5.11.7.3凡违反本制度,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5.11.7.4档案管理员丢失、违反档案调阅流程或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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