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 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20xx年 月 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与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crkj.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