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具体计划,经院长、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制订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护理质量标准,使各项都有准则,并严格督促执行和检查。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定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可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有关护士生活上问题。
8、检查、指导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范化。
9、负责实习学习的管理带教,按时完成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
12、组织全院护士两年一次的注册审核、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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